“不管是政府、社会,都只盯着科研经费,而不去理会科学家的成果怎么样。作为一校之长,我更多的时候只能去扮演一个去管教授们‘不出事儿’的角色,而不是看他们科研成果完成得如何,这多荒唐?”在3月7日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晓红的这番话引起不少共鸣。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全社会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达到1.138万亿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则显示,201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预期达到2.17%。国家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年年增加,然而,其总体效益却让不少科研人员感到与投入不符,其中既有投入结构的问题,也有管理不严的问题。
按照我国现有的科研管理制度,科研人员在申请一个3年或5年周期的科研项目后,就必须在预算上将接下来这几年钱怎么花写个一清二楚,“中间即使要调整,也不能调整大了”。但对于科技创新而言,研究人员若不用“打酱油”的钱“买醋”,则有意义的创新工作就难以起步。正如李晓红所言:科学研究有很多不可预见性。
此外,现有的科研经费制度并未将科学家作为“人”的积极性考虑进来,按照李晓红的说法,除了一些科研人员个人因素,这一机制上设计的漏洞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很多科研经费问题涌现——有的地方将申请科研项目当作敛财的手段,通过虚开发票,把经费变相装进了个人的腰包。
李晓红说完这些,称自己最为“揪心”的恰恰是人们过多关注科研经费,而忽略对科研成果的关注,以至于科研经费的问题始终处于“吆喝了多年”,但仍“治标不治本”的状态,相应地,科研经费上去了,但真正原创性的科研成果仍是凤毛麟角。
他建议,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把握科研活动规律,为科研成果产出提供保障,这是科研经费管理的目标。为此,应建立面向结果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具体来说,国家层面的科研经费管理应重在对科研经费使用总体部署和宏观管理上,同时要将严格的“过程管控”转为严格的“成果验收和绩效考评”,规定科研活动应达到的成果产出要求,并根据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实施科研经费分阶段拨付。至于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方式和经费使用安全合理等问题,李晓红认为,应当交由专业审计部门和科研人员所在单位进行监管。
“避免频繁考核、过度量化,为科研人员的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充分调动其创新积极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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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中国青年报》2014年3月14日 本网编辑:吴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