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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大学回应“学生集体欠费事件”:不存在变相涨价

发布时间:2014-05-16 22:45 来源: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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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516日电(记者俞俭、李建平)“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宣传解释不够,给学生造成心理压力,引起一些误解,是学校管理上失误,向广大学生表示歉意。”针对“学生集体欠费事件”,武汉大学副校长李斐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高度重视,进行反思,并及时调整结算事项,充分考虑学生现实需要。

15日,武汉大学本科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发现:自己欠学费了。欠费数额从数百到几千元不等,要求在531日前交清,未能如期交清学费的不能获得下学期的注册和选课资格。大部分学生想不明白,自己开学时已按规定缴纳学费,为什么就欠费了呢?

一时间“你欠武大多少钱”成为热点话题。武大是否乱收费?是否变相涨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武汉大学副校长李斐介绍,经过湖北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从2011年开始试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须知》和《学生手册》均已告知,每年进行预交学费,按学分制收费方案进行阶段性结算。由于结算系统复杂,开发建立完善的系统耗时较长,所以累积到现在来结算,造成工作被动。

“学校绝不是变相涨价”,李斐表示,学分制收费标准是根据原来的学年制收费倒推换算来的,与按学年4次平均缴纳的学费基本持平,不会产生多出费用,但存在结构差异。

据了解,通常学制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学习主要集中在前三年,因此,学生前三年应缴纳的课程学分费稍多一些,第四年只有少量课程,要缴纳的课程学分费也就会相应少一些。

16日,武汉大学及时纠正调整结算方式。学校鼓励学生及时进行阶段性结算,每年515日至30日、1015日至30日期间工作日都可进行阶段性结算。存在实际困难的学生,可在正常毕业学期的5月按学分进行统一结算;学生注册与选课不受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校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正常注册和选课。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院长陈传夫说,为鼓励同学们多选课、多学习,学校实行学分奖励制度:学生一学年内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7及以上,下一学年奖励3学分的课程学分费;学生毕业时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前1%的,返还全部课程学分学费;对于学生在毕业时超出培养方案产生的学分费用,另外给予6个课程学分奖励。

上世纪80年代,武汉大学在全国高校率先实行学分制改革,学分制收费改革是学分制的一项有益补充,有利于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选择个性化课程,有利于避免教学资源浪费,促使学生选对课、选好课。武汉大学表示,将完善学分制收费配套措施,把好事办好。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4-05/16/c_1110731763.htm

(稿件来源新华网 本网编辑:吴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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