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5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刊发由武汉大学党委书记朱孔军撰写的封面文章,题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内生动力与保障机制》。以下为全文内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内生动力与保障机制
武汉大学党委书记 朱孔军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蕴含着深刻理论内涵与丰富实践要求。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深刻领悟、牢固树立、忠实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回答好的理论课题、党性课题、实践课题,更是凝聚奋进力量、战胜风险挑战、推动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必须在认识论层面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与时代价值,在主体论层面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在方法论层面构建起保障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的长效机制,解决好政绩观这个根本性问题,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辉煌成就。
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首先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以坚强党性淬炼忠诚品格、增强政治觉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绝非简单的思想表态或孤立的工作方法改进,而是一个蕴含着深刻哲学智慧的、系统而复杂的实践过程,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修身立德、履职用权、干事创业过程中的集中展现。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持改造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统一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而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必须在实践中辩证统一地推进,即主体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步改造自身,实现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在于把这一思想变成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政绩观,作为领导干部政治观、权力观、事业观、发展观的实践体现,根源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在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统一实践中不断检验和深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对主观世界持续而深刻的改造,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时刻进行党性体检,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洗涤思想,坚决祛除那些潜藏在思想深处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本位主义等错误观念,从思想根源上解决动力问题和方向问题。这种主观世界改造的目的和价值,在于更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也就是要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无论是制定一项区域发展战略,还是推进一项民生工程,或是深化一项关键领域改革,都必须将为民造福的主观意愿,同客观存在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本地区本单位的现实条件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中检验认识、修正偏差、推动工作。这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成果的辩证过程。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源泉、动力、目的和归宿,改造客观世界的伟大实践决定性地推动着主观世界的改造;改造主观世界又能动地反作用于实践,为改造客观世界提供正确的思想引领和方法指导。就当前而言,二者统一于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伟大实践之中。

3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座谈会。这是23日上午,习近平在北京四中雄安校区考察时,同师生亲切交流。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持认识与实践相统一、调查与研究相结合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正确认识世界是有效改造世界的前提,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通过实践将“知”与“行”辩证统一地推进,即主体在调查研究中深化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又在实践中检验与发展真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时深刻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在干事创业中的生动体现,要求党员干部破除主观主义与经验主义,自觉以“入山问樵、入水问渔”的求实态度深入实际,在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社区街巷中倾听群众呼声、感知群众疾苦,通过“交换、比较、反复”的辩证思维,对矛盾问题作出透彻分析,对群众期盼形成真切认知,从实践根源上解决认知偏差和行动盲目问题。调查研究是为了指导实践、推动落实,最终要靠“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来转化为现实。必须将调查研究中获得的“真知”与推动发展的“笃行”紧密结合起来,在“行”中检验、修正、丰富和发展“知”,又以深化了的“知”更好地引领新的“行”,以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抓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多种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在主要矛盾内部,必有一方是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主要矛盾与矛盾主要方面会随条件变化而转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以矛盾分析法破解发展难题方法论的实际应用,必须摒弃“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经验主义,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中的矛盾观,在区域发展、民生改善、改革攻坚中精准锚定关键环节。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正是解决这一矛盾的金钥匙。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胸怀大局,深刻把握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在这一历史进程中的特定位置与责任,通过科学识别矛盾层级、精准把握转化条件,辨识那些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短板、事关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的重大任务,抓住创造政绩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在重点突破与系统协同中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真政绩、实政绩、好政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赓续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永葆政治本色的传承过程。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作为我们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先进社会意识的集中体现,是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的外化,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推动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正确政绩观深深植根于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之中,集中体现了党的初心和使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场对党百余年精神血脉的传承与弘扬,是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在新时代治国理政中的发展与升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守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贯穿始终,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融入政绩观塑造的全过程,在传承中创新,在坚守中发展。党的百余年奋斗史证明,正是这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使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都能凝聚起磅礴力量,创造出让世人瞩目的历史伟业。在新时代新征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将党的优良传统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将红色基因熔铸为创造政绩的精神脊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我们党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图为游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白沙镇遇龙河搭乘竹筏畅游。
激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生动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觉悟是担当的基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激发党员干部内心的认同、价值的共鸣和行动的主动,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从“被动遵循”到“主动践行”的深刻转变,进而将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熔铸于灵魂深处,贯穿履职用权全过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创造政绩校准永不偏航的罗盘。
自觉提高政治修养,筑牢政治忠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检验的是绝对忠诚。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常修常炼,信守一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的就是自觉加强政治历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工作。在制定政策、规划发展、推进改革、检验成效时,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看是否符合党中央的精神和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否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坚决反对那种只讲业务、不讲政治,只看局部、不顾全局,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错误倾向。必须把“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确保所完成的每一项工作、所创造的每一项政绩都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山头主义,深刻认识“七个有之”问题的政治危害。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班子的关系,秉持公心、忠于组织,追求班子整体合力和事业长远发展。
自觉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诠释的是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阐明了我们党一切奋斗、一切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自觉将人民至上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创造性地落实到位。落实的评判标准,就是看是否真正增进了人民福祉、赢得了人民拥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把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为民宗旨作为坚定信条,始终如一、躬身力行。要端正思想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自觉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要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破除衙门作风和官僚做派,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持续用力,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接着一件办,推出更多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务实举措。坚决杜绝那些脱离群众实际需要、不顾财力物力、单纯为了“领导注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反对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在汇报材料上夸大其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倾听民声、体察实情,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使政绩真正有泥土的芬芳、有民生的温度、有时代的质感。
自觉强化实干担当,夯实能力作风之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彰显的是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把强化实干担当、锤炼过硬本领作为成事之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自觉砥砺实干精神,不断提升攻坚克难、善作善成的能力。要深刻领悟“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内涵,以强烈的担当精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实际的工作成效。要着力增强“八种本领”、提高“七种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是作风更实。坚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躺平”“摆烂”心态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深刻认识庸懒散拖对事业发展、群众利益的严重危害;敢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常态化开展复盘反思,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二是举措更实。谋划工作要深入调研,使思路和举措符合客观规律和基层实际;制定目标要科学合理,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三是效果更实。评价工作成效,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用事实、数据和群众的感受来说话。要看发展质量是否提升、民生难题是否化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地生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和“敢作敢为、善作善成”的担当,在攻坚克难中强本领,在担当作为中创实绩。
完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保障机制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需要党员干部筑牢思想根基、强化内在自觉,也需要从组织层面加强系统谋划、完善制度保障。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施策,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全面融入发展思路、嵌入工作体系、转化为实际行动。应构建科学完备、协同发力的长效机制,推动正确政绩观在各项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接天线”与“接地气”相结合,确保“国之大者”与“民之关切”同向发力。事业发展,谋定而后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确保决策部署既符合中央精神、把握时代大势,同时又契合基层实际、回应群众期盼。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刻领会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战略意图,自觉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找准定位、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使政策制定和工作谋划建立在坚实的实践基础之上,坚决反对“上下一般粗”的照搬照抄,反对脱离实际的“空中楼阁”。必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加强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统一,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民生项目时,既要体现战略性、前瞻性,又要注重可行性、操作性,确保创造出的政绩既利当下、更惠长远,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以高校为例,必须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协同推进的战略高度,对学校的发展目标、学科布局、培养模式、评价体系、治理结构等进行系统性、前瞻性的顶层设计,结合学校实际、所在地方实际,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学科建设、有组织科研攻关、高水平师资引育、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进行长期战略投入和制度性安排,引导学校走出特色化、内涵式、高质量的发展道路。
坚持“选贤任能”与“强基固本”相结合,实现骨干锻造与组织赋能协同增效。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同时,党的力量来自组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强“战斗堡垒”相结合,实现干部个体活力与组织整体效能同频共振、协同增效。一方面,以选贤任能锻造“中流砥柱”。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把好政治关,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改革发展前沿、服务群众现场考察识别干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那些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做出实绩的干部,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优秀者优先。另一方面,以强基固本夯实“执政根基”。必须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以高校为例,必须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特别是要针对部分“双肩挑”干部存在的“重业务轻管理、重学术轻党建”倾向,通过深化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引领,强化政治训练与履职赋能,引导干部科学统筹行政与学术精力,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优势。
坚持“立规矩”与“树导向”相结合,在制度完善与考核优化中规范政绩创造。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制度约束与考核引导相结合,用科学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用有效的考核机制树立正确导向。一方面,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笼子。聚焦决策、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防止因权力任性导致的政绩观扭曲。另一方面,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特别要将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以及党组织和党员在攻坚克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纳入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通过制度建设,明确边界、规范行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用制度保障政绩观、用考核引领政绩观的良性机制。以高校为例,必须构建起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特点的现代治理体系与评价生态,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细化校院两级议事规则,着力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顽瘴痼疾,通过制度与考核的同向发力,引导全校将资源和精力从“追逐指标”转向“潜心育人”和“原始创新”,创造出符合教育规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保障政绩实效。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本身就是厚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监督与信任相结合,既通过严格监督约束权力、纠正偏差,又通过关心关爱激发动力、保护积极性。一方面,织密监督网络,强化纪律约束。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偏差问题。精准规范实施问责,对因政绩观错位、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区分探索失误和违纪违法、无意过失和谋取私利,为那些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中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好氛围。通过强有力监督和精准规范问责,既明确创造政绩过程中不能踩的“红线”、不能越的“底线”、不能闯的“雷区”,又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确保正确政绩观在严格的纪律保障下落地生根、结出硕果。以高校为例,必须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规范学术权力与行政行为,紧盯科研经费、师德师风、招生招聘、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严肃查处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为敢于探索、甘坐“冷板凳”的学者和锐意改革的管理者卸下包袱,让干事创业者安心、放心、尽心。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张必须答好、而且必须常答常新的政治考卷、党性考卷、实干考卷。答好这张考卷,离不开深刻的理论清醒、坚定的内驱自觉和有效的实践保障。让我们锚定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目标,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