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进行时

​【学习教育进行时】丁俊萍、冯帅涵:为民造福与抓好党建:两个“最大政绩”的内在统一

稿件来源:《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发布日期:2026-04-16 08:36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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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是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进程中的集中体现,直接反映一个政党执政的价值取向,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基于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鲜明提出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和“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两个重大命题,实现党性原则和人民立场在政绩实践中的统一,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为新时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在现实实践中,个别干部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重业务轻党建、重显绩轻潜绩等偏差现象。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正确认识和把握为民造福与抓好党建两大政绩的内在统一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因此,系统论述为民造福与抓好党建两个“最大政绩”的内在统一关系,有利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正确认识和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作用。

一、根本宗旨与党建引领的统一

价值取向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灵魂,回答的是“政绩为谁而树”和“树什么样的政绩”的根本问题。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价值追求;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体现了党对自身建设的高度自觉和政治担当,两者统一于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一致。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而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两者的内在统一明确了为民造福与抓好党建在价值取向上的一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

(一)为民造福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规定了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毛泽东曾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明确了党的一切工作都要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刘少奇在《论党》中进一步阐述:“人民的利益,即是党的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党再无自己的特殊利益。”这一论述从利益一致性的角度,阐明了为民造福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执政就是要为民造福,而只有做到为民造福,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这一论断将为民造福的政绩要求提升到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战略高度,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新时代政绩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创造为民造福的政绩首先体现为人民群众现实利益的实现。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这就决定了为民造福的政绩必须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这一最大政绩的核心要义就在于把人民群众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政绩的受益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这一论述明确了这些民生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造为民造福的政绩还体现为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既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最高追求,也是为民造福政绩的最终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进程中,共同富裕为人的现代化提供物质基础和精神支撑,使每一个人都拥有发展的机会和条件;人的现代化也为共同富裕提供目标引领和动力支撑,使共同富裕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得以实现。因此,实现为民造福就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实现人的现代化,在实现人的现代化中推进共同富裕,最终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治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在自由全面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这一长远目标的实现,需要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接续奋斗,也是为民造福政绩中最宏大、最深远的内容。

为民造福之所以是最大政绩,根本原因在于它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新时代的具体体现,实现了党性和人民性的内在统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仅是业绩问题,更是立场问题、宗旨问题。当党主动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时,党性就从政治原则转化为具体实践。为民造福的政绩越显著,党性就越坚定;脱离人民的政绩越突出,党性就越虚化。因此,党性的强弱、政绩的真伪,必须通过人民性来体现,并取决于人民利益的实现程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大家一定要牢记创造业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

(二)抓好党建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引领力量

“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这一重大论断,深刻揭示了党的建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长期执政的决定性意义。党要始终代表人民利益,就必须抓好党建,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力量。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创造性地将党的建设称为“伟大的工程”,强调“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迫切地需要建设这样一个党”。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也指出,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历史经验表明,无论形势如何变化,只有把党建设好,党才能担负起领导革命、造福人民的历史使命,抓好党建始终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力量保证。进入新时代,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倾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这一论断将抓好党建提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因此,党要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伟业,必须把自身建设好、建设强。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再到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这些都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的系统治理。这些问题的解决,本身就是抓好党建中的政绩,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威信,是政绩中最紧迫的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句话明确了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执政地位是创造一切政绩的前提条件。党的建设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党生死存亡、关系国家前途命运、关系民族复兴伟业的根本大计。从伟大工程到新的伟大工程再到新时代新的伟大工程,抓好党建的核心就在于“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党能够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制度基础,从而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走在时代前列,永远赢得人民信任。这些工作都是在为党的事业长远发展奠基,是抓好党建政绩中最深厚、最持久的内容。可以说,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没有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没有党的强大组织力和战斗力,任何具体领域的政绩都无从谈起。

因此,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其本质在于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从而为创造为民造福的政绩提供引领力量。只有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牢,才能确保为民造福的事业行稳致远,才能制定和执行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地为人民群众创造福祉,确保“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并不是对为民造福的替代或弱化,而是对为民造福的根本保障和长远支撑。把党自身建设好、建设强,本身就是对人民最大的负责、最根本的造福。

(三)根本宗旨与党建引领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中实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根本宗旨与党建引领在价值取向上的统一,其基础在于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一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抓好党建的最终目的是更好地为民造福,为民造福的力量支撑是高质量的党的建设。一方面,为民造福是抓好党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性是抓好党建的价值灵魂,党的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性的规定使党建工作能够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如果脱离人民性,党建工作就会失去灵魂和方向,变成为党建而党建的形式主义。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党建工作之所以出现“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效果却不佳,甚至与中心工作‘两张皮’、没有什么效果”的现象,根源就在于脱离了为民造福的价值规定,把党建工作搞成了为党建而党建的形式主义。因此,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就要始终坚持人民性的价值规定,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作为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并始终以是否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评价党建工作的根本标准。可以说,凡是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的党建举措就是真政绩,凡是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建活动就是假政绩。

另一方面,抓好党建为实现为民造福提供了政治保障和力量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首先体现为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如果党的建设抓得不紧不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那么为民造福就可能偏离正确方向。因此,抓好党建就是为了锤炼党性,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同时,为民造福的实践也不断对党建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推动党的建设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党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就能够将群众利益诉求更好整合为党的政策主张,进而将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将组织的力量延伸到治国理政的各方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党的建设也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务实为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为民造福与党的建设在价值层面的内在统一。为民造福的政绩越显著,人民群众对党的认同就越深厚,党的执政根基就越牢固,党建工作的价值就越凸显;同时,党建工作抓得越扎实,党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就越强,为民造福的政绩就越有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就越真实。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关系,既要坚持人民立场,把为民造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的建设,使党建工作真正成为为民造福的引领力量,确保二者在价值目标上同向发力,使其统一于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和伟大自我革命的协同推进过程之中,统一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之中。

二、群众路线与组织优势的统一

从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来考察,为民造福与抓好党建实现了党的群众路线与党的组织优势的内在统一,并回答了“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为创造为民造福的政绩提供了根本工作方法;党的组织优势则是抓好党建的制度保障和力量源泉。因此,政绩的创造既要依靠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汇集群众智慧和力量,又要依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提供的政治力量,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一)群众路线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这一工作路线阐明了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明确了党领导人民创造政绩的根本方法。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离开群众路线,为民造福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科学的依据和可靠的动力。

群众路线首先体现为“从群众中来”的决策过程。“从群众中来”意味着决策的形成和政绩的创造必须建立在对群众实践和需求的深刻把握之上。毛泽东曾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认为任何正确的政策主张,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来源于对群众意见的集中和提炼。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重要决策方案,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能嫌麻烦、图省事。”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创造者,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集中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只有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体察民情,才能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才能找准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才能形成符合客观实际、反映人民意愿的正确决策。如果脱离群众、闭门造车,就不可能创造出真正符合群众利益的政绩。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一线,注意倾听不同声音”,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和实际需求,并将其转化为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

群众路线还体现为“到群众中去”的落实机制。“从群众中来”的政策主张,还必须“到群众中去”,在群众的实践中接受检验,并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策不能只是挂在墙上,要切实抓好落实。”落实的关键,就在于能否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依靠群众、动员群众,在群众中积极宣传和解释政策,使其理解和认同政策;在政策实施中也要依靠群众,使群众成为政策落实的强大力量。为民造福的政绩,只有在“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中才能真正落地见效;任何停留在文件上和会议中的政绩,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群众路线还体现为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作风要求。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创造政绩的作风保障。毛泽东曾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心中要始终装着老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做到不谋私利、克己奉公”。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过程中,党员干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共同奋斗中增进感情、凝聚力量。可以说,只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才能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政绩的创造和实践才能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政绩创造的全过程,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机统一。

(二)抓好党建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锻造了强大组织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核心任务就是锻造和发挥好强大的组织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各环节,确保为民造福的各项决策部署能够落地见效。这一组织优势的形成和巩固,是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

首先,党的组织优势体现为严密的组织体系,从而确保号令畅通、执行有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党的组织体系严密起来,党的各级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出来”。这一论断揭示了组织体系在党的事业中的基础性地位。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党的组织体系贯通各个层级、覆盖各个领域,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社会的组织网络,使党能够做到“如身使臂,如臂使指”。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党能够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迅速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和群众,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在基层落地生根,从而转化为为民造福的实际成效,形成创造政绩的强大合力,“切实做到党和国家事业拓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覆盖到哪里”。因此,抓好党建就是要不断严密党的组织体系,确保党的组织动员能力能够得到有效发挥,使党的组织优势成为为民造福的制度保障。

其次,党的组织优势体现为高素质干部队伍,从而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薪火相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是抓落实的关键。高质量落实,靠的是千千万万勇于担当、本领高强的好干部。”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高素质干部队伍对于创造政绩的极端重要性。因此,抓好党建锻造和发挥好组织优势,核心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通过抓好自身建设,贯彻落实组织路线,党能够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将敢担当、能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从而确保各级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确保各级干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和能力,始终成为创造政绩的骨干力量。这些干部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也是为民造福实践的组织者和带头人,直接决定着政绩的质量和水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重德才、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让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干部真正得到重用、充分施展才华。”

再次,组织优势还体现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地基固则大厦坚,地基松则大厦倾。”抓好党建锻造和发挥好组织优势,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强大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使其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同时,坚强的基层党组织,还要提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党组织要把服务群众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不仅要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行动,还要将群众的诉求和困难及时反映到上级,将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坚强的基层党组织是抓好党建的根基所在,也是为民造福的“最后一公里”。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各项政策主张才能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为民造福的政绩才能真正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三)群众路线与组织优势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过程中实现了方法与主体的有机统一

一方面,群众路线为组织优势的发挥指明了实践方向。党的组织优势不会自动转化为为民造福的实践成效,必须有群众路线的正确指引。组织优势如果不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就可能变为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抓好党建锻造和发挥好组织优势,其根本目的是更好地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始终围绕群众需求来展开,只有将群众路线贯穿于组织建设的全过程,组织优势才能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此外,党的组织优势的保持和发挥,还需要从群众路线中汲取动力。只有密切联系群众,组织才能保持生机活力;只有服务群众,组织才能赢得群众支持;只有依靠群众,组织才能不断壮大。可以说,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就是为党的组织建设注入动力的过程。只有坚持群众路线,严密的组织体系才能真正成为联系群众的桥梁,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真正成为服务群众的骨干,坚强的基层党组织才能真正成为凝聚群众的核心。因此,抓好党建必须在发挥组织优势的同时始终贯穿群众路线,使组织优势始终朝着为民造福的正确方向运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靠什么?最重要的就是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

另一方面,组织优势为践行群众路线提供了组织和能力保障。群众路线不能仅停留在口头号召上,还必须通过党的组织体系来落实。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传递到群众中去,群众的诉求也能够反映到决策层来;通过党的干部,为民造福的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群众的困难能够得到及时解决;通过基层党组织,党能够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发挥群众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可以说,抓好党建锻造和发挥好组织优势本身就是在为干出为民造福的政绩夯实组织基础。同时,党通过抓好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也为创造为民造福的政绩提供了保障,从而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没有组织优势的支撑,群众路线就可能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因此,抓好党建必须把组织优势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根本保障,使群众路线在严密的组织体系中有力运行,在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带动下深入实践,在坚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中落地生根。

基于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与锻造和发挥组织优势的有机统一,把抓好党建作为锻造组织优势的根本途径,把为民造福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实践指向,使组织优势真正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效,使群众路线真正依靠组织优势来落实,共同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三、人民评判与自我革命的统一

从政绩的评价标准分析,为民造福与抓好党建实现了人民评判与自我革命的统一,并回答了“政绩由谁评判”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和接受人民监督是内在一致的,都源于党的初心使命。”人民评判是检验为民造福成效的根本标准,体现了党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自我革命是抓好党建的内在要求和鲜明品格,体现了党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觉。因此,政绩的优劣既要接受人民群众的外在评判,也要经受党自我革命的内在检验,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政绩评价标准体系。

(一)人民评判确立了检验为民造福政绩的根本标准

人民评判是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也是人民性在政绩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其成效如何,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为人民服务过程中创造的政绩必然要由人民自身来评判。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曾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这一论断明确了人民评判在政绩评价中的根本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人民群众是政绩的直接感受者和最终受益者,任何政绩最终都要落实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评价政绩的好坏,不能只看其形式和数据,而要看其是否真正增进了人民福祉。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评判作为衡量政绩的最高标准,“不能当‘好好先生’,为了所谓个人形象,任由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受损害”,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同时,人民满意也是创造政绩的根本追求。人民满意是人民评判的价值内核,也是衡量政绩优劣的直接尺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政绩创造不是为了创造而创造,而是为了实现为人民谋幸福这一初心使命的。当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得到满足时,人民的评判就是肯定的、满意的;反之,当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急难愁盼问题得不到解决时,人民的评判就是否定的、批判的。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始终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将人民满意贯穿于政绩创造的全过程,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追求,把群众认可作为根本标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此外,人民监督还是政绩评价的重要保障,是确保政绩创造始终不偏离正确方向的重要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易,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易,作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不易。”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人民监督对于规范权力运行、保障政绩正确方向的重要作用。只有把权力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才能确保政绩创造始终沿着为人民服务的正确轨道运行。通过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能够时刻保持警醒,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偏差,不搞虚假政绩和形象工程,从而使政绩始终保持为民造福的方向和真实性、有效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

因此,从“政绩由谁评判”的角度看,人民评判是政绩的根本标准。人民群众既是政绩的受益者,也是政绩的评判者;既是政绩创造的服务对象,也是政绩评价的主体。只有坚持人民评判的根本标准,政绩创造才能始终不偏离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二)自我革命是检验党建政绩的评判标准

自我革命是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途径,也是抓好党建政绩的本质要求、动力源泉和检验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这一论述揭示了管党治党政治勇气的来源。正是因为党没有私利,才能以彻底的勇气直面自身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因此,推进自我革命,必须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敢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勇于修正错误,不回避问题、不掩饰矛盾、不推诿责任,着眼于人民利益和党的事业,“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党性的强弱,不仅体现在能否代表人民利益上,也体现在能否正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上。

同时,推进自我革命还要具备敢于动真碰硬的政治担当。抓好党建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解决问题的实效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这一论述明确了管党治党政治勇气的实践要求。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敢于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打破利益藩篱,向顽瘴痼疾开刀,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进一步健全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此外,推进自我革命,检验党建政绩,要求党必须具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自我净化是自我革命的起点,解决的是党是否具备正视问题的政治勇气,能否及时发现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以解决,是检验党建政绩真实性的根本保证。以自我净化推进政绩建设,就绝不能掩盖问题、粉饰太平,而是要敢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勇于修正错误,“过滤杂质、清除毒素、割除毒瘤”。自我完善是在自我净化基础上的深化,解决的是能否将解决问题的成果巩固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的问题。正确政绩观要求政绩必须具有可持续性,而自我完善正是通过制度建设将自我净化的成果固定下来,形成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使政绩始终能够与时俱进。自我革新是在自我完善基础上的进一步升华,解决的是党能否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不断超越自我的问题。自我革新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党能否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推进自我革新,“要根据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用新的思路、举措、办法解决新的矛盾和问题”,使党能够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使党建政绩始终能够跟上时代、实践、人民的要求。自我提高是自我革命的归宿,解决的是党能否通过学习实践、总结反思、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才能不断给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正确政绩观要求政绩必须走在时代前列,而自我提高正是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成果内化为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并不断实现党建质量新的飞跃。只有始终保持“四个自我”的自觉和能力,党才能创造出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党建政绩。

(三)人民评判与自我革命在政绩评价中实现了外因与内因的有机统一

人民评判提供了检验政绩的外在标准,体现了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自我革命提供了政绩纠偏的内在动力,体现了党对抓好自身建设的政治自觉,两者统一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之中。一方面,人民评判是自我革命的外部动力。自我革命不是无的放矢,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以人民不满意、不答应、不高兴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当人民群众对党的政绩提出批评意见时,就构成了党自我革命的外部压力,倒逼党不断检视自身、改进工作。没有人民评判的外部动力,自我革命就可能失去目标和动力,难以持续深入推进。同时,习近平总书记用“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比喻,深刻揭示了人民群众作为评判者的地位。在政绩评价中,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为党不断深入推进自我革命提供了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也成为党继续推进自我革命的不懈动力。如果人民评判的结果不能转化为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那么人民评判就成了一纸空文,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因此,党要持续推进自我革命,就必须以人民评判为标准,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自我革命的重点,将人民群众的期待作为自我革命的方向,使自我革命始终不脱离群众、不偏离宗旨,向纵深推进,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中“治”的根本要求。

另一方面,自我革命是接受人民评判的内在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革命本身就是对着问题去的,讳疾忌医是自我革命的天敌。”人民评判的价值最终要落实为改进工作、纠正偏差的实际行动,而自我革命正是党实现这种能力和意愿的根本途径。通过自我革命,党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并通过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从而具备接受人民评判的底气。没有自我革命的内在保障,接受人民评判就会缺乏能力基础,人民评判的结果也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只有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党才能直面问题、正视矛盾,才能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可以说,自我革命是确保人民评判落到实处的根本保障。一个勇于自我革命的政党,必然有正视问题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决心,必然能够“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接受人民评判,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落实人民评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严”的核心要求。

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人民评判与自我革命的统一,既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最高标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又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确保政绩创造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的,确保党建工作始终以自我革命为动力。

结语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与“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两个重要命题,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党的长期执政事业出发,对“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政绩由谁评判”这一问题的深刻阐发,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升华。为民造福与抓好党建在价值取向、实践路径和评价标准上的内在统一关系,明确了这两个“最大政绩”是在正确政绩观引领下同一政绩实践的两个侧面、同一价值追求的双重表达。因此,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坚持两个“最大政绩”的内在统一,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将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在抓好党建中实现为民造福,在为民造福中检验党建成效,使党建政绩与民生政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交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异政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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