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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讲坛】徐显明教授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布时间:2023-11-09 11:20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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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讯(通讯员王梓纯、黄千琢)11月3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教授做客“珞珈讲坛”第398讲,带来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术报告。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沈壮海为其颁赠珞珈讲坛纪念牌。

徐显明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特征、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全面依法治国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辩证法和方法论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他在回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的基础上,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阐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性特征、实践性特征、创新性特征和体系化特征。谈及“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徐显明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教训、中国共产党自身执政的经验和教训、法治的一般原理等四个维度阐述了法治的重要性。论及“如何全面依法治国”,徐显明强调,“十一个坚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在“十一个坚持”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与根本。徐显明指出,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辩证法和方法论,要处理好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发展与安全、民主与专政、政策与法律、权力与法律、秩序与活力、维稳与维权等十大关系。

在交流互动环节,徐显明教授对现场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阐述与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该场珞珈讲坛是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学术活动之一,也是法学院系列高端学术活动之一。讲坛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和法学院共同承办,来自校内外的三百余位师生参加了论坛。

据悉,徐显明为法学博士,荣誉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马工程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首席专家。多次为中央政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纪委机关等部门主讲法治、党建、社会治理、改革等方面的讲座。

(摄影:孟正亮、石慧凝 实习编辑:董一寒 编辑:相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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