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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讲坛】江必新教授畅谈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中国

发布时间:2023-03-03 14:11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院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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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讯(通讯员一舟)2月28日,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学术活动暨珞珈讲坛第365讲举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教授带来题为“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中国”的报告。校党委副书记沈壮海为江必新颁发了珞珈讲坛纪念牌。

江必新以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中国的关系作为切入点展开讲座。他强调,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背景下,中国的法治建设面临着建设法治中国和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双重任务。中国的法治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同呼吸、共命运。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其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实现多领域、多层次的法治化。同时,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也要求创造更高的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江必新认为,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法治底色、实践鲜色和时代亮色。他表示,应当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坚持从中国的实践出发解决中国问题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从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坚持法治平等、坚持制约和监督公权力、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等方面来坚持法治底色。中国式现代化是一场伟大的实践,实践鲜色的基本内涵包括渐进法治、共富法治、全面法治、绿色法治、和平法治和统筹法治等方面。江必新教授还谈到,要从人本化、民主化、体系化、智慧化、效用化和全球化六个方面擦亮时代亮色。

在交流互动环节中,江必新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交流与互动。他就同学提出的“如何批判吸收西方法学理论和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以及“如何处理法治目标与法治实践之间的冲突”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回答。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从民主和法治的关系、辩证地认识制度体系化两个切入点分享了参与本场讲座的体会和收获。法学院院长冯果主持并作总结发言。

本次活动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院承办。

(摄影:崔云杰 编辑:付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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