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刘德龙)6月21日,武汉大学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启动仪式在校举行。校长窦贤康,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岳琴舫,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主任顾俊等出席并致辞。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主持并主讲第一讲。
窦贤康致辞指出,法学学科是武汉大学传统优势学科,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在历次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均名列前茅。统一法律适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希望以武汉大学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为桥梁,加强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双向交流,共同推动法律适用统一,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武大力量。
胡云腾表示,统一法律适用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适用法律、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统一法律适用任务艰巨,希望武汉大学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成为法学交流创新高地,不断为司法实践贡献法治智慧和法学理论。
游劝荣期望,通过武汉大学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进一步加强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更多专家学者深入办案一线,指导法院做好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加强对个案的指导与监督;专家学者能从司法实践中发现更多的规律性问题,为完善立法提供更多决策参考,推进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
王利明对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的举办表示祝贺。他指出,统一法律适用要用体系思维,做到体系找法、体系用法、体系司法。武汉大学法学院是我国法学教学科研重镇,在《民法典》的编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武大“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系列讲座取得丰硕成果。
岳琴舫指出,市场中新交易模式层出不穷,由此引发的纠纷亟需司法实践部门完善法律适用标准,实现裁判思路、裁判方法的统一,希望通过大讲堂推动案例法治领域创新。
顾俊指出,在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努力做到同案同判、法律适用的类案统一,是法律界亟需回答的重要问题,希望武汉大学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能够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
据悉,统一法律适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的必然要求,是公正司法的应有之义。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统一法律适用更是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这一背景下,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在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基地的指导下,邀请实务部门和法学界的权威专家长期连续举办“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以期就统一法律适用本身的理论、方法、制度、技术,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各种典型法律适用分歧,努力寻找、发现、传播实践中统一法律适用的新观点、新做法、新成果,为司法实践提供优质学术资源支持。
(摄影:石紫琰 编辑:肖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