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刘珂)2月21日下午,武汉大学生命医学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会上研讨了伦理委员会工作机制与流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有关事项,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大学生命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主任巫世晶、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李振、伦理委员会主任蓝柯及全体委员出席会议,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武汉大学医学部常务副部长、伦理委员会副主任徐华主持。
巫世晶宣读了武汉大学生命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文件,并对伦理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强调,国家层面对科研伦理管理日益重视,学校成立伦理委员会有利于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学校治理机制,对于进一步规范各类科学研究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蓝柯介绍了伦理委员会的成立背景和年度工作计划。他指出,当前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学科迅速发展,相关领域的教学和交叉研究活动越来越多,科学伦理对科学研究至关重要,伦理审查需求也日益强烈。各位委员要加强学习,把握相关的政策法规,恪守学术道德,尊重生命,公正履职,推动委员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委员们就伦理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审查流程和过程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有关项目中的伦理问题和审查结果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下一步改进的方案和建议。与会委员纷纷表示,深感责任重大,会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为全校科研工作者服务,为学校生命医学科学研究提供有力支撑。
(摄影:黄衍军 编辑:相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