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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在我校揭牌

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高峰论坛举行

发布时间:2021-05-17 12:19 来源:法学院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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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讯(通讯员樊杰)5月1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暨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高峰论坛在武汉大学举行。

本次高峰论坛的指导单位是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武汉大学联合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具体承办。论坛得到了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

出席论坛的代表来自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相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研究所等。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业勤,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树德,法学院院长冯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罗昆主持。

徐业勤指出,武汉大学法学院被誉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法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法学研究版图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法学院继往开来,开拓创新,围绕经济发展、技术变革、社会变迁中产生的新命题,创新学科布局和平台建设,成立了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等一批关注现实问题、回应时代需求的研究机构。本次论坛就“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这一议题展开讨论,正是充分发挥武汉大学在案例法学研究实践特色方面的一个有益探索。

胡云腾指出,法律工作者要深刻认识平台企业灵活用工法律适用统一的重要性,深刻理解国家大力扶植灵活用工模式和政策扶持的新风口,为法律适用统一奠定政策基础;通过统一适用法律来弥补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以避免新型用工关系可能对社会造成的风险,要精准把握平台企业灵活用工法律适用统一的方向,落实法官、学者与律师间联合研究的配套机制,以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思维推动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深入发展,科学及时地回应时代需求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要。

游劝荣指出,司法案例是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认识、评价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尺和衡量标准。在新冠疫情防控中,湖北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严惩涉疫刑事犯罪,稳妥慎重处理人民群众涉疫矛盾纠纷,及时发布代表性、典型性案例,为服务抗疫大局、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助力化解“疫后综合症”和疫后重振,做出了应有的司法贡献。省法院将积极承担基地职责,会同武汉大学做好案例编辑和研究,希望专家学者发挥自身优势,深度挖掘湖北案例富矿,深度加工,形成更有价值的司法产品,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做出更大贡献。

刘树德指出,法律适用不统一是困扰司法的重要难题,最高法院和全国各地法院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结合实际进行了系列尝试,如最高院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罗昆教授团队起草的《人民法院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运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建议稿)》基础上,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虽然大数据帮助类案法律检索形成了平台,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期待专家学者携手合作。

冯果表示,回顾武大法学院走过的历程,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各级法院以及专家学者的帮助和支持。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设立在武汉,是对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信任,学院将尽力做好相关工作,创新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范式,进行教学改革,推动以案例为切口的实证研究,衷心期待与各位进一步携手合作。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梁欣教授宣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成立决定。游劝荣担任基地主任,冯果,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担任副主任;罗昆担任秘书长。基地秘书处设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胡云腾、刘树德、李群星、冯果共同为基地揭牌。

随后,专家们围绕着“平台用工劳动关系中从属性的认定标准”、“‘众包’模式下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定性”、“平台企业与代理商的责任分配”、“平台用工职业伤害的认定与救济”和“被用工人承担侵权责任豁免的依据和限度”五个主题进行了研讨。

(编辑:肖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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