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喊您一声‘莫姐’!感谢您这一学期来的授课,让我在刑法上收获颇多。”看到大一学生写给自己的卡片,法学院教授莫洪宪不禁笑起来,“这大概是个误会。”
7月1日,学期末的《刑法各论》考试刚刚结束。2012级本科生高鼎、吴鹏杰作为代表,带着85名同学的“心意”来到法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哗”一下子,他们拿出两大盒共85张卡片,上面写满了对莫洪宪的祝愿与感激。
原来,这群大一的小家伙以为这学期是莫洪宪最后一次为本科生授课了。为了表达对莫老师的感激之情,他们自发组织了这项活动。
“他们可能是从我的年纪推测,以为我要退休了。”莫洪宪仔细地翻看着学生们的卡片,“还早着呢,等到真正退休那天,才是我离开本科生课堂的时候。”
今年59岁的莫洪宪,自从1987年来到法学院后,便开始为本科生授课。不管职务如何变化,不论社会工作多么繁忙,她20多年来始终站在教学第一线。
“我喜欢给本科生上课,给他们上起课来,自己也很有激情。”这一学年,莫洪宪为大一学生讲授《刑法学》。对刚刚接触专业知识的学生来说,这门课有点难。
针对“有点难”的课,莫洪宪花了大力气备课、修改PPT。在她看来,法律应该是门应用型的学科。因此,在课堂上用案例分析形式进行讲解,是她常用的方法。
朱俊杰、雷雅楠两位女生是“案例分析教学”的忠实粉丝。每逢莫洪宪在课堂上提出讨论问题,她们总是积极思考,争先举手发言。
一次案例分析讲到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的区别时,朱俊杰稍加思考,高高举起了手,“用每条犯罪的构成要件与今天的案情进行对应比较,我认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莫洪宪微笑着点点头,示意她坐下。“用构成要件进行比较,是你法律思维的展现,这一点很好。”在肯定了朱俊杰的长处之后,莫洪宪详细地分析了为什么正确答案应该是“抢劫”,而不是“敲诈勒索”。
跟随着一个个活生生的现实案例,那些难啃的刑法法条、司法解释,被这群大一学生牢牢地掌握了。
“鼓励非标准答案,既强调法学理性又不失人性关怀,是莫老师时时向我们传达的。”雷雅楠这样总结。
义务加课、课下答疑,是莫洪宪给这群学生留下的另一个印象。
“不要以为是莫老师硬要给我们加课。”高鼎对记者连连摆手,“是我们厚着脸皮要求多上几节的。”莫洪宪的授课知识量大,形式生动,没有一个学生对“加课”有意见。
找教室、联系本科生教学办公室……这一系列手续都是学生完成的。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予民还向学生开玩笑,“你们真狠心,还让莫老师加课,已经临时加过多少回了!”
中午12:15,本应该是下课时间,可对莫洪宪来说,这是另外一个“小课堂”的开始。
最初学生还不好意思围上来,多少有些羞怯。“一开始,拿着U盘来拷PPT的比较多。”渐渐地,莫洪宪发现,学生们不再对PPT感兴趣。五花八门的专业问题、法律理想,学生都乐于和她交流了。
课堂外的接触拉近了师生间的距离,“莫老师”变成了“莫姐”。“莫姐,你保养得真好。”“莫姐,你的衣服都好时尚。”学生打心底里喜欢这位亦师亦友的大学者。
“感谢您这一年以来对我们的帮助,我以后也好想读刑法的研究生!”莫洪宪读到卡片上的这一句时,感触良多。“法律人的培养,法治理念的养成,是我本科教学中最看重的。”有学生因为自己的课堂喜欢上了法律这门学科,是莫洪宪最感欣慰的地方。
如今已在法学院任教的1997级本科生叶小琴,无意间看到了学生们写的卡片。她给曾经的老师莫洪宪发来了一条短信:“读着上面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10多年前,坐在第一排用崇敬的目光追随您的自己。感谢恩师多年来对所有学生的教诲与关怀。”
就这样,在三尺讲台上,莫洪宪播下一颗颗法律的种子,在每个需要的角落里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编辑:肖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