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当事人通过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方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但是,现行仲裁管理体制存在一些问题:仲裁机构的登记与监管严重脱节,“两张皮”,容易造成实际工作的混乱;中国仲裁协会及行业自律机制也尚未依法建立,统一的行业规范、行业监管、行业惩戒等自律机制未能形成。
建议尽快理顺和改革仲裁登记管理体制。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明确仲裁主管部门;按照“权责统一”要求,切实加强仲裁登记管理,纠止“只登记、不管理”现状;按照行业自律需要,加快筹建中国仲裁协会,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增强仲裁组织的活力;顺应时代发展变化,适时启动仲裁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仲裁制度。
(人民日报记者 雷 声 余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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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人民日报》2014年3月12日 本网编辑:吴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