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受到全党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从社会层面看,如何理解“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价值目标的现实意义和内在要求?如何使之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本报记者专访了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沈壮海。
社会靠共同的价值观团结
记者:我们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涵盖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体系。其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目标。从社会层面来讲,这一价值目标的确立基点是什么?
沈壮海:我们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看到,它不是某一部分社会成员追求先进的誓词,也不是社会对某一层面群体的规范要求,而是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团结奋斗的价值目标,承载着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理想追求,融含着对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价值规范与行为准则。
社会是人们共同生产和生活的共同体。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靠什么去凝聚,靠什么去团结,靠什么释放社会活力、激活内生动力、推动社会进步?靠共同的价值观。一个社会可能存在着多种价值观念和准则,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是最基本的、最适合我们社会状况的。
共鸣来自同公众诉求的契合
记者:“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几个词,其实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也广受社会公众关注和期待,社会共鸣感很强烈。为什么会激起这样的共鸣?
沈壮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的境况下展开的。经济社会结构和文化格局的深刻变革,既呼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又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这个新要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必须关切人们的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它要与现代社会的定向息息相通,要体现中国社会转型的内在本质,反映时代的进步风貌。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发展起来以后,伴随物质生活的逐渐丰盈,人们的民主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不断产生新的诉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只有8个字,但深刻契合了社会公众诉求和愿望上的共同点,才会产生强烈的共鸣。不仅在社会层面,“三个倡导”都必须夯实这样的社会基础。
价值观要落实到社会治理中
记者:那如何去夯实这样的社会基础,如何确保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获得强大的动力支撑?
沈壮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一定要全面贯穿于当下的建设实践,深深融入人们的精神世界。能否真正实现“贯穿”、“融入”,是影响、衡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成效的关键。
那么怎么样去贯穿、怎么样才能够融入呢?不是把标语千篇一律地陈列于路旁,悬挂于高楼之上就算大功告成,而是必须“融于教”、“涵于制”、“行于众”、“化于境”,必须“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制度安排是价值取向的体现。从实现路径来看,社会治理体系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障、重要依托。具体来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推动这一价值体系在各种具体的制度安排中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实现核心价值观的倡导、制度设计的规范、政策措施的导向、法律法规的权威等之间的整体贯通与互为呼应。只有让这种看似“软性”的建设任务为硬性的制度所保障,“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才不会沦为空谈,而是能够在人们的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中深深扎根。
有先进价值体系才有“受人尊敬之国”
记者:我们注意到,您新近主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释讲》一书,以“兴国之魂”为主标题,您如何理解这个“兴国之魂”?
沈壮海:邓小平同志曾经说:“延安时期我们有什么?物质条件很差,就靠精神文明。靠有理想、靠坚强的信念,什么困难都能克服。在某种情况下,这种精神有决定意义。”英国哲学家培根在其关于强国之道的论述中,也特别提醒图强之国应当谨记勿使其民“意志消沉”。
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国家,没有强大的精神正能量,没有先进价值体系的引导、凝聚、支撑,它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可能成为“受人尊敬之国”。一个国家、社会和民族的核心价值观,是其凝心聚力的“磁源”,是其成就梦想的动力,也是其文明高度的标示。对于当代中国而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到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强盛、民族的复兴。所谓“兴国之魂”,对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意义正在于此。
http://hbrb.cnhubei.com/HTML/hbrb/20140228/hbrb2284283.html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2014年2月28日 本网编辑:吴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