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12月27日电(记者田豆豆)今天上午,中国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举行成立二十周年庆典。湖北省司法厅向该中心授予“法律援助楷模”牌匾。中心主任林莉红教授说:“二十年来,‘中心’坚持‘以最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最需要帮助的人依法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这一宗旨,辛勤耕耘,不断创新,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展望未来,我们将倾力扶助弱势群体,以坚持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援助为基础,以加强对公益法的研究和对公益诉讼案件的代理为引领,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年前,我国著名法学专家、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教授创建了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中心面向全国,为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社会弱者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迄今中心已接待咨询61800余人次,回复信件20900余件,电话咨询约36800余次,代理诉讼案件2800余件。此外,“中心”还深入中小学、妇联和政府部门等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多次组织街头义务法律宣传及咨询活动,并出版了“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权利手册”等系列丛书,免费发放给需要的人们。该中心的创立和发展,解决了大量社会弱者由于经济原因而无法享受法治、行使诉权的难题。在该中心的实践推动下,200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使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纳入法制化进程。
2003年1月23日,该中心正式注册登记,成为全国第一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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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人民网 本网编辑:吴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