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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课不停学】化危为机:疫情中的网课与法学教育创新创业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10 21:01 来源:法学院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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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浩

编者按:本学期法学院共开设本科课程77门,按照学校的部署与要求,全部顺利实现网上教学。在这段特殊困难时期,学院老师们坚守本分,以实际行动讲述着教育的初心。在疫情取得明显好转之时,让我们一起倾听一线老师们的教学“疫”事。今天推出的是刑事诉讼法专业洪浩教授的所思所感《化危为机:疫情中的网课与法学教育创新创业的发展》。


(洪浩:男,汉族,1967年生,湖北黄梅人,法学博士(后)。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等)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我校新学期教学工作面临重大挑战,我所从事的法学教育教学工作也受到了影响。这无疑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然而,借此机会,我从目前广泛开展的网络授课活动中却也获得了一些难得的启发。作为一名常年从事高校法学教育工作的普通教师,我以为这次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得到普及的网络授课形式将给我国未来的法学教育创新创业工作带来发展的契机。

年关危机

“莫为风波羡平地,人间处处是危机。”2020年1月23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宣布封城。一直身在武汉的我此刻真正感受到了这场疫情的严峻性。岁末年关,危机已至。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取消了所有出行计划,在家中与家人度过了一个特殊的农历新年。此后,随着疫情的爆发,医务工作者们毅然赶赴战场,势要赢下这场战斗。而我作为一名高校法学教师也有自己的战场和任务,那便是保质保量地完成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但是,疫情凶猛,我心中对此不禁担心起来。众所周知,大学教育讲求面授,即通过面对面教学的方式来传道受业解惑,学生能够切身体会知识之广博,感受学人之风范,耳濡目染已为常态。这是大学教育的魅力,也是大学授业者们的风采。而法学作为一门融理论和实践于一体的社会性学科,其“人学”色彩令亲身授业的过程显得尤其重要。如果说本次疫情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一次“健康危机”,那么,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工作者,我以为这次疫情也给我们带来了一场“教育危机”。如何化解,亟待思考。

网络授课

为学正如撑上船,一篙不可放缓。”为应对疫情给教育教学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我校马上采取了应对措施,宣布采用网络授课的方式进行教学,确保在新学期伊始“停课不停学”。法学院也反应迅速,立即开始布置工作。对于这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我本人在之前的教学工作中也曾采用,譬如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和学生进行线上沟通交流,起到了不错的效果。但是,如此大规模的广泛采用尚属首次。这使我对网络授课的教师培训工作倍加关心,仔细学习如何操作授课软件,组织研究生成立线上教学秘书团队,争取不因自己的技术性失误而阻碍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2月17日,新学期正式开始,网上授课的效果也将接受学生们的检验。为此,我提前和同学们对正式上课时使用的超星学习通、腾讯会议等授课软件进行了调适,解决了很多技术难题,为正式授课扫除了障碍。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我课前积极备课,上课时则充分利用授课平台提供的技术便利,像线下授课一样与学生们交流,解答学生们提出的问题,起到了不错的课堂效果。可见,疫情给我们这些法学教育工作者带来的“教学危机”得到了比较好的化解。

教学思考

“心之官则思,思则得知,不思则不得也。”对于本次疫情期间广泛采用的网络授课模式,不少教育界同仁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也不乏质疑的观点,认为线上授课始终不如线下授课的效果好,不应赶鸭子上架。诚然,这种担心确有道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网络授课面临不少难题有待解决。譬如,授课软件的稳定性、使用人员的熟练程度、授课时的网络环境、师生互动性的下降等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在开展线上法学教育教学工作初期,我也曾有过这样的担心。但是,我通过自身实践有了以下思考。

一方面,传统法学教育教学模式有其不足。我以为这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其一,教学方法略显单一,从形式上看,传统的法学教育教学方式主要为课堂讲授,强调教师向学生进行输入式教育,这种方法缺少互动式的教学体验,整体上显得比较粗放;其二,教学内容有待创新,在传统法学课堂上,教师主要围绕教材内容展开讲授,授课内容囿于参考资料的限制而存在局限,学科与学科之间缺乏沟通,法学跨学科知识较少,法学知识内容有待延伸和拓展;其三,评价体系存在不当,传统法学教育偏重理论形塑而缺乏实践导向,在这种影响下多数高校的法学院评估教学效果的方法还主要是课程考试,没有从多个维度对教师的授课效果和学生的接受程度进行评判。这些不足会反映到我们法学院学子的创业创新层面,恐使其难以适应高速发展的互联网背景下的法学从业环境。譬如,疫情防控期间,全国范围内很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都采取了线上网络办案模式,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同样也深度利用了各种网络办公平台,共同保证了疫情期间我国法律制度运转的连贯性。这种办案模式在未来必然会不断发展,法科学生如何提前适应这种法律从业模式需要思考。

另一方面,网络法学教育教学模式有其优势。以师生互动为例,多数人可能认为线下授课时学生可以通过举手提问的方式与老师进行课堂沟通,而线上授课时学生受限于网络环境不便同老师展开交流。我却以为线上交流也有其优点:其一,学生性格因人而异,有的喜好交流,有的性子羞涩,这些区别可能在线下课堂中导致老师和每位同学交流程度的不同。然而,在线上教学环境中,网络环境遮蔽了个人性情,学生们在熟悉的网络空间里更为放松,与老师交流起来或更为顺畅;其二,线下交流多以语言实现,学生起身发问,老师相应对答。这点在线上授课中亦属同理。而不同点在于,从授课软件设置的师生交流模式上看,除以语音形式实现的语言交流外,还存在以文字形式实现的书面交流。需知书面表达不同于语言表达,前者将个人所想行诸于文字故对逻辑思维、遣词造句等能力有着更高要求,正所谓“意在笔先”,这恐怕是后者相对不那么强调的一点。当然,师生交流程度的高低之辩只是线上与线下授课之争中的一个小方面。但无论如何,线上授课有其优势,一昧驱赶因技术进步带来的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并不合适。遵循技术规律,跟上时代步伐,是新时期法学教育工作者们的挑战和任务。

展望未来

“四时冬复春,造化一机会。”近年来,网络和教育深度融合。此次疫情将这种融合的成果直接带入了公众视野。在法学教育教学领域大规模开展线上授课即是其中适例,这将对未来的法学教育教学创新创业工作产生重要影响,许多问题值得深入思考。对此,网上授课模式的采用或可给法学教育教学工作带来成长机会:其一,通过网络完成教学方法的选择性采用。在以网络技术为支撑的授课环境中,法学院教师能够从多个不同层次采用不同教学方式,譬如通过慕课等公共网络平台提供高质量的网络课程,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场景模拟教学,构建虚拟仿真的法律实训平台进行体验式学习。对此,我所在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已经开始了尝试,引进专业设备进而培育新型体验式法学课堂;其二,通过网络实现教学内容的多样化选择。在技术上,互联网云平台可以为法学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丰富的储备资源,充分利用该项技术高容量与共享性兼备的特点来深挖相关法学教育资源,保证教学内容既新且全;其三,通过网络达到教学效果的精细化评价。互联网技术在评价精度上远胜于传统法学教育评价模式,其通过技术手段达到了全面广泛收集过程性教学数据的目的,可以全程观察学生的各项表现指标并进行整理分析,在一定程度上防范由传统统计方式完成法学教育质量评价时可能存在的失误,进而准确衡量法学教育教学创新创业工作的实际效果。

由此,通过网络授课,法学教育可以更好地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架构法学知识谱系、培养挖掘信息能力、锻炼实践技能,这些提升对于法学生的创新创业模式颇有启发。其一,一款完善的法律类办公软件的研发,不仅需要引入互联网技术,还需要法学知识为研发活动提供引导。在这个方面,法学生相比于知识结构单一的计算机技术研究人员无疑具有优势。尤其是当我们的法学教育教学大范围引入网络因素,甚至也将网络技术作为法学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时,法学院学子的个人素质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其二,线上工作的逐渐普及可能令法律执业场所慢慢走向网络空间。疫情期间,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都开展了线上办公,体会到了这种新型办公模式带来的便利,譬如节省在途时间、减少金钱耗费、便利统计管理等。我以为,基于目前线上办公模式带来的利好,该模式在疫情结束之后的司法运行活动中会保持活力,提前适应这种线上工作模式是当代法学生的实践课题。其三,线上法学教育产品的需求或逐渐增多。法学教育教学具有大众性,法治社会建设是一项全民工程。作为法学教育者,不能将视野局限在高校之内,还需要投向社会生活之中。本次受疫情影响而开展的线上教学工作为未来面向广大社会开展的法学教育教学工作模式提供了实践经验,也启发了法学院学子未来的创业创新思路,即如何通过网络平台将优质的法学教育资源传递到更多人手中。

(编辑:曾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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