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胡甲刚)近日,《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标志着新一轮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全面展开。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总章程和路线图,与研究生培养质量息息相关,其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培养方案的研究,充分总结经验,把握规律,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在继承武汉大学多年积累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特色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各要素和各环节创新,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吸纳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最新文件精神;
拓展修订范围,首次将学术学位硕士、博士、直博生和“1+4”硕博连读生的培养方案统筹考虑和整体修订,强化硕士与博士培养的连续性和贯通性;
鼓励和支持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强化学科基础理论、基本方法训练和学术核心能力培养;
强调同一学科培养规格和标准的总体一致性,要求分散在不同单位的同一学科培养方案应大体一致;
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加大公共英语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改革力度,将论文写作指导课纳入必修课范畴,首次提出至少开设1门博士生学科通开课,加强研究学分课程建设,强化博士生课程教学管理;
建立必修环节学分化制度,对研究生培养的5个必修环节各给予1个学分,加强过程考核,严格落实必修环节要求;
强化学位论文的过程指导和管理,从论文选题、开题、进展检查、预答辩、答辩资格审核、评审与答辩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强化培养方案修订的规范性,要求培养单位成立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和各学科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进行广泛研讨和深入论证,根据学科特点细化培养方案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据悉,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从调研启动到文件发布,再到正式实施,共历经三年。从2018年上学期开始,研究生院就启动了培养方案修订的调研工作,先后以学部为单位共组织9场校内专题调研会,先后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生院起草了《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经多次研讨,并向培养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后,数易其稿,最终形成正式文本。
(编辑:周丽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