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赖树金)12月4日,珞珈讲坛第276讲,哈佛大学教授宋怡明带来题为《<金瓶梅>中的公案:从文学作品看明代法律史》的学术报告。
宋怡明以“在文学中寻找法律史”的研究方法,从源于《金瓶梅》的30种公案出发,研究明代读书人对司法程序的认知、对法律推理的常识和对正义概念的理解,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司法独立”的愿望,这可以成为构建依法治国的历史资源之一。
宋怡明认为,中国明清时期的法律有等同于“民法”的部分。明代的司法程序“起诉、拘捕、审庭、审级、判决、处罚”,皆可见于《金瓶梅》中的公案。他以“刑讯逼供”为例说明了明代司法理想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但同时,《金瓶梅》中存在深刻的正义诉求,存在超越人间的司法体制,即地府正义和老天正义,并以此惩治世间不公,这便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司法独立的向往。因此可以说,司法独立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可以汲取其中的优秀养分。
随后,宋怡明就明代司法程序的理想性及现实性、文学作品证史的可信度、中西方研究中国法律史的异同点等方面同师生进行了讨论。
宋怡明系牛津大学博士、美国著名的中国史学者,现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东亚语言文明系中国历史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明清史、中国近代史、社会史等。在北美中国学研究中,倡导民间文献研究与田野调查方法,关注中国帝制体制与明清地方社会的关系。
(摄影:屈波 编辑:陈丽霞、周丽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