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肖珊)4月21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率调研组来校,召开《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立法座谈会,听取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高校科研人员和教师代表的意见建议。
《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旨在以立法促进自主创新,立足于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加强政府引导,为创新主体“松绑”,推出“高含金量”的新措施。
校党委书记韩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创新”摆在首要地位。湖北省作为科教资源大省,自主创新潜力巨大,制定《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有助于通过立法深化改革,释放创新活力。他说,湖北省一直以来对武汉大学进行自主创新给予大力支持,武大愿为立法推进贡献力量。
副校长李建成主持座谈会。湖北省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丰介绍了条例草案简况。
我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相关人员汇报了科技成果转化经验,特别是在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方面的五点经验:学校制度授权校内分级决策是行之有效的正确决策;主动建言献策,有利于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实践是学习和丰富科技成果转化经验的重要途径;协议定价公示制度是一项很好的可操作程序;生动案例有利于调动科技成果创造与转化的积极性。
各高校代表纷纷发言,结合实际工作畅谈体会,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遇到的瓶颈、如何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建言献策。
王建鸣指出,高校不仅是基础研究、科学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也是培养创新人才的主要场所。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要在如何发挥湖北的优势上下功夫,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建立科技创新的自运行体系,又要加强政府服务和政策引导,释放人才活力,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创新资源在湖北集聚,将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摄影:冯逸文 编辑:杨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