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赵丽娜)为全面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教育部日前发文,确认18家单位开展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武汉大学名列其中。试点工作周期为2015年10月至2020年9月。
这是继2010年我校承担教育部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圆满完成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测绘工程领域的改革任务后,再次获批的立项申请。
11月25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会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占元出席并讲话。教育部研究生司副司长黄宝印主持、高校学生司副司长王辉出席会议。我校副校长舒红兵、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
杜占元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要紧紧围绕“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这一核心,在六个方面实现突破: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根据需求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评价监督机制;着力构建高水平师资队伍;积极探索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管理体制机制。
据悉,全国共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12所高校和上海、江苏、广东三省(市),法律、工程、会计等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获批改革试点。教育部要求各试点单位按照任务书,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力争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管理体制、培养模式、评价机制等方面实现新的更大突破。
(编辑:陈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