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肖珊)11月27日,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在我校挂牌成立,是该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在高校设立的两个基地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武汉大学校长李晓红,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吕忠梅,环境保护部顾问委员会委员杨朝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等,以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院校、研究机构、司法部门的相关学者和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
江必新和李晓红为基地揭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代表双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江必新为基地首批研究员颁发聘书。
李晓红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我校设立这个基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地落户武大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持和认可。我校环境法研究所学术积淀深厚,学术力量强大,今后将以基地为平台,瞄准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国内外一流、国际化、专业化智库,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更深层次的合作,提升环境资源司法水平,推动环境资源法治建设。
江必新在致辞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对资源审判高度重视,武汉大学基地的成立,将与中国人民大学基地成为该领域的“一体两翼”,南北呼应,形成司法理论研究的有利格局。他希望基地成为环境资源保护尤其是环境司法方面的理论学术高地、培养相关人才的洼地、环境资源保护的阵地,唤醒公民环境法治意识,自觉保护环境,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人间福地。
覃文萍介绍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有关情况,并提出,理论研究要进一步与实务对接,需要依赖司法部门的支持,真正将环境法治的文章写在中国大地上,最高人民法院和武汉大学的合作可谓珠联璧合。她表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不遗余力支持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我校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王树义担任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贾清林、我校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担任副主任。
揭牌仪式后举行了环境权益与民法典的制定学术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主题展开深入讨论。
(摄影:赵然 编辑:杨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