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珊 通讯员:宋娟
记者近日从本科生院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工作,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重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对具有良好基础、解决教学问题成效显著的选题进行培育,每项给予10-30万元经费资助。
为此,记者采访了本科生院院长张绍东,请他对这项工作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对该项目有兴趣的教师,可以如何参与?
张:采取自选课题申报方式,通过参加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进行认定。
记者:遴选范围有要求么?
张:遴选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前期教学改革基础,能够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践性和实效性,在国内首创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项目主要来源有:(1)2013年以前立项并结题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2)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近两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并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奖励;(3)结合国家“质量工程”的建设内容,探索教学实践活动,集“国字号”资源于一体的项目。
记者:请详细说明一下遴选条件。
张:参与申报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项目须为2013年以前完成、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2)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申报的主持人应是活跃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3)研究方案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性,具有创新点,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思路、实施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通过实施能够取得显著效果和应用推广价值。
记者:获选项目将获得什么支持?
张: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对符合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解决教学问题成效显著、创新点突出、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和竞争实力的项目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倾斜,培育经费必须用于已有教学改革成果的深化、提升、提炼、总结和宣传。本科生院将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督促检查。
获得2014年、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等奖的项目直接确认为重点教学改革成果项目,学校将投入10万元进行项目培育;通过培育建设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在原有项目经费的基础上追加投入5万元;获得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将升级为重大教学改革成果项目,在原有项目经费的基础上追加投入15万元。
记者:对获选项目有没有其它限制和要求?
张: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前,学校计划培育35项重点教学改革项目,主持重大和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得申请武汉大学其他教研项目。
(编辑:杨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