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严航 通讯员杨姗)病魔的突然降临,不仅会消磨一个人的生命,还可能拖累整个家庭。为了尽可能减少教职员工的后顾之忧,我校近日正式启动教职工大病救助机制,采取互助金的形式为教职工再筑一条医疗保障线。
5月份,学校出台了《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并于6月份开始实施。《办法》规定,互助金管理办法实行会员制管理,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含退休人员)、学校聘用的人事代理制人员、已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人员,以及大集体职工(含退休人员),均可自愿入会、退会。
互助金来源包括:教职工交纳的互助金,学校拨款(第一年拨款人民币200万元),捐赠,其他。互助金委托学校财务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遵循“量入为出、公开透明”的使用原则。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专门成立互助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修订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落实学校配套的重大疾病互助金,指导、协调有关工作,审批互助金的补助等。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教职工服务中心,成员由校工会、人事部、财务部、离退休工作处、校医院指定专人组成。
目前,学校正为初次入会的教职工办理入会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除了人工申报外,校工会特开设武汉大学教职工大病救助及特困补助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完成申报、审核、补助等程序,使互助工作的开展更加高效规范,补助公开、公平、公正。入会后,教职工每人每年交纳互助金120元,由学校财务部从个人工资中代扣并转入互助金账户。
互助金补助对象参照武汉市医保重症范围,属于重症范围,且自然年度内,住院医疗费报销后自付部分大于(或等于)3万元的会员即可申请重大疾病互助金补助:3至5万元(含5万元)补助比例为30%;5万元以上补助比例为40%。年补助金额以5万元为上限,总额累计20万元封顶。
据了解,大病救助机制是我校探索的一项健康维权新机制,旨在帮助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减轻医疗负担,从机制上解决教职工因病致贫、致困等问题。
(供图:杨姗 编辑:杨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