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丁鹏)教育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批准武汉大学等5所高校的研究机构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这是贯彻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重要举措,其目标在于“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和培训,在全社会传播人权理念,普及人权知识”。
我校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将合理调配研究力量,注重建设专职化团队,以充分实现中心开展人权研究、教育和培训以及服务社会的宗旨,教研一体,服务社会,资政育人。
据了解,我校较早开始从事人权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3年11月成功举办了“第五次全国人权研究机构经验交流会”,我校人权教研工作受到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人权研究会领导以及国内同行的一致称赞。
2014年1月,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正式设立,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李龙担任中心主任。
(编辑:严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