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严航)4月23日,学校举行仪式,聘任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法学院教授莫洪宪、陈晓枫、孟勤国、秦前红、卞祥平为校长法律顾问,聘期3年。
校长李晓红为6位教授颁发聘书,希望顾问团今后多参加学校议事会议,真正参与到学校重大战略决策中;凝聚团队力量,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助力依法治校;相关部门制定顾问团工作规则,规范工作职责和方式等。副校长谢红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
肖永平说,依法治校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聘任法律顾问,学校要避免走入“问而不顾”的怪圈,顾问们要杜绝“顾而不问”的习惯。
座谈中,6位顾问围绕学校依法治校、行政管理、自身职责等进行交流。他们一致认为,法律顾问不能变质为“官司顾问”、“消防员”,而应发挥事前的规避作用,防患于未然。
据了解,校长法律顾问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实现学校依法治校的“推手”,参与学校重大战略决策的咨询工作;规范学校对外交流的“助手”,参与学校对外重大活动,尽量减少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参谋”,为法律纠纷提供处理意见和建议。
本届校长法律顾问团为第六届,规模前所未有,成员分别为经济法、民商法、行政法等各专业领域的专家,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本届以团队形式存在,改变了往届“单兵作战”的工作形式,组织性和纪律性进一步加强。
(摄影:张然 编辑:杨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