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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推出改革新举

发布时间:2014-03-20 16:45 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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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赵丽娜)不断加强研究生培养的顶层设计是武汉大学培养高质量人才的有效举措。近日,学校修订完善并印发了《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加强内涵建设,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是我校近年来推出的一项对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具有战略性、长远性规划的建设项目。此次修订的建设方案,推出了不少改革新举措——

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加大宣传始终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点,近年来推出的“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在吸引优质生源中的成效已经凸显。招生结构调整也在稳步推进。我校顺利完成各年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录取比已达到4:6。控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在职委培)的招生规模,该类生源的录取比例已从2010年的33.9%下降到2013年的16.1%。此外,大胆尝试多样化特殊人才选拔机制,加大多层次贯通式博士生选拔力度,实施博士生“入学考核”、硕士生“先面试后统考”等特色化选拔机制。

分类推进人才培养模式。以学术能力创新为目标,在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中,以多元化贯通式培养方式积蓄学术人才后备力量。在已有跨学科培养平台基础上,2011年在全国率先设立“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通过资助大师级专家论坛、博士生论坛、暑期学校等多种学术交流活动,推出“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立自主科研资助与延长毕业资助项目,营造浓郁的学术文化氛围,加大优秀科研成果的培育力度。另一方面,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以“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建设为依托,不断加强课程体系、实习实践平台、论文形式和评价标准等建设,大胆创新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模式,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多个建设项目水平均居全国高校前列。

不断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积极扩大导师自主权,“入学考核”招生博士研究生的方式已经由最初的“七类导师”扩大到在部分基础学科和其它学科的二级教授实行;增强导师责任意识,2012年推出《武汉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推进实现博导的评聘分离,动态上岗;注重提升导师指导能力,建立与导师“面对面”交流的政策宣讲机制,加强新导师培训。

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学籍预警机制,定期清理超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从完善制度入手,在继续严格实施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制度的同时,依托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评审开放平台”,开展“网上评议”。学校还修订了《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的暂行规定》,提高了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学术水平要求。我校学位论文质量不断提高,时至2013年共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1篇。

(编辑:付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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