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吴江龙)日前,从湖北省文艺家新春座谈会上获悉,我校艺术学系主任、著名歌剧表演艺术家刘丹丽荣获首届湖北“文化名家”荣誉称号。
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楼阳生宣读表彰决定,首次命名表彰了42位湖北“文化名家”。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尹汉宁,副省长郭生练等为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
据了解,2013年7月,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委人才办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湖北“文化名家”评选工作。参照标准包括: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德艺双馨;学术造诣高深,业务成就突出,社会影响广泛,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同行业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或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承、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属行业内领军人物。
刘丹丽是国家一级演员、湖北省歌剧舞剧院女高音歌唱家。1997年,她一举摘下中国戏剧最高奖“梅花奖”和文化部最高奖“文华奖”,被称为“楚剧皇后”。之后,改行唱歌剧,成为《洪湖赤卫队》的第三代“韩英”,并获得第2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2013年出任我校艺术学系主任、教授。
(编辑:杨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