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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武汉大学章程》的重要举措

学校首次以教代会联席会方式通过改革文件

发布时间:2015-01-09 11:16 来源:武汉大学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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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李琳) 1 8 ,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联席会议召开,与会代表全票通过了《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和《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

常务副校长冯友梅、校党委副书记黄泰岩,教代会执行委员、各代表团团长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到会并参与投票,校工会主席万红慧主持。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人事部和工会负责人关于两项文件的汇报,并就其中的一些细节展开讨论,随后进行了举手表决。

据了解,我校正处于重要改革机遇期,此次改革重点在选人机制和用人机制两方面。选人机制改革围绕《新进人员试行聘期制文件》,在学校层面建立“合约聘用管理”与“事业编制管理”相结合的师资选聘制度,采取新进教师“3+3”合同聘期制等一系列新举措;用人机制方面改革主体是在全校范围内分步推行“全员聘用制”,逐步形成岗位明确、职责清晰、注重绩效的管理体系,从整体上增强队伍活力和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

《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是贯彻落实2014年十件民生工程的举措之一,学校将首次拨款200万元支持互助金启动,教职工遵循自愿入会原则,每年缴纳120元互助金。若遇重大疾病,会员可按每年住院自付医疗费部分申请互助金补助。

“教代会联席会既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体现,也是科学决策的需要,体现了教代会的权利与义务。”黄泰岩表示,新颁布的《武汉大学章程》明确提出,学校重大改革事项要听取教代会意见,使改革方略更加切合学校实际,教代会联席会就是一个成功范例。

冯友梅总结指出,《武汉大学章程》颁布后,学校首次以教代会联席会方式通过改革文件,这是我校在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上的一次迈进。两项文件关系到教职工的长远发展与切身利益,希望与会代表积极推动新制度贯彻执行,同时充分发挥二级单位能动性,保障文件的顺利实施。

 

(摄影:张颢  编辑:肖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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