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焦露、陈卉、谢泉)我校图书馆近日被文化部授予“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获该称号的还有首都图书馆等80个单位。
图书馆现藏线装古籍20余万册,其中善本800余种,共1.4万册。300余种古籍被收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64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45部古籍入选《湖北省珍贵古籍名录》。2009年,图书馆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另悉,10月份,图书馆选送55部国家珍贵古籍,参加了湖北省藏国家珍贵古籍特展,选送的古籍不仅在数量上仅次于省图书馆,而且版本珍贵,难得一见。 其中有不少明代嘉靖前刻本,如宋刻宋元明递修本《梁书》、明弘治十年(1497)刻《新安文献志》、明嘉靖七年(1528)蒋旸刻《至大重修宣和博古图录》等;有仅存的海内外孤本,如清代长沙王氏抄本《元史新编》、清代奚大壮等纂修稿本《应城县志》、清康熙通志堂试印本《读史方舆纪要》等。此外,明崇祯十五年(1642)毛氏汲古阁刻《汉书》和《后汉书》,清代著名学者、书法家何绍基批点;明代闵氏刻《东坡文选》为朱墨套印本,明代詹佛美印《招摇池馆集》为活字本。
图书馆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把对古籍的保护和利用作为工作重心之一,建立古籍工作团队,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改善环境和条件,在保护的同时对古籍进行合理利用,按照“整旧如旧”“最少干预”“过程可逆”原则推进古籍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摄影:谢泉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