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叶竞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11月30日,首届荆楚法律与科技研讨会在湖北荆门举行,与会人员围绕“完善商业秘密认定和管理制度,以高水平司法保护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主题展开研讨。
研讨会由武汉大学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荆楚理工学院承办。此次研讨会得到学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来自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司法系统、行政机关、高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的240余名嘉宾与会,共同探寻守护商业秘密之道,护航创新主体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主持开幕式。
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黄泰岩在开幕致辞中指出,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一环。武汉大学积极推进学科交叉和跨学科融合,以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为代表的科研平台,致力于法律与前沿科技的交叉研究,引入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等新兴科技智识,以回应新兴技术革命带来的法律新挑战、法治新需求。未来,武汉大学将进一步深化企业核心技术保护,努力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治理贡献“武大智慧”。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书面致辞中表示,游劝荣在致辞中表示,欢迎大家前来参加本次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研讨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有各位理论大师、实务专家、业界精英的支持和参与,本次大会必将取得丰硕成果,必将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理论探究、发展方向作出有益探索。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一级高级法官韩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正军,荆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赵少莲先后致辞。
八位专家学者聚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建设与展望作主旨发言,共同探究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理论依据、现实困境、发展路径。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认为,商业秘密保护本质是一种自利性竞争利益的保护,以反不正当竞争的路径保护商业秘密,目的在于制止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或者披露商业秘密的行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从商业秘密的战略意义出发,对商业秘密保护实践进行探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曹新明从商业秘密纠纷案例样本出发,对商业秘密侵权的侵权样态、具体情形、争论焦点、举证责任进行论述。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中心主任郑友德从AI的法律保护困境和“AI+商业秘密”结合的合理性出发,重点分析商业秘密保护与透明性义务之间的冲突问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艳芳列举多个案例,深入剖析侵犯商业秘密举证责任制度的缺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邓宏光以吉利案为例,从法定赔偿、高额精确赔偿的趋势,谈到商业秘密精确化赔偿的方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严开元分析了湖北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现状。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张红结合《民法典》合同编中的保密义务体系,阐释了保密义务的设置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和诚信原则。
分论坛上,与会人员围绕“制定专门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必要性”“商业秘密与数据知识产权关系”“商业秘密中秘密点的选取、鉴定和委托鉴定方式”“商业秘密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
(摄影:刘聪、刘高媛、何桓宇 编辑:肖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