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杨桦)4月14日,学校召开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部署相关工作。
校党委副书记骆郁廷,副校长周创兵,各学院(系)、实体性科研机构、重大课题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会。
教育部近日连续下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三个文件,决定在直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学校结合上述三个文件制定出台了《武汉大学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并根据工作流程,积极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目前,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已会同财务部、审计处和国防科技研究院,通过相关会计事务所,挑选16个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了审计。
据了解,学校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自2012年6月以来,通过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等措施,加强管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将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我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学校科研事业良性发展。
(编辑:田业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