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武大

首页 >> 媒体武大 >> 正文

【荆楚网】武汉法官律师进工地为农民工普法维权

发布时间:2018-12-05 09:02 来源: 阅读:
A A A

图为:在省司法厅指挥中心,群众代表正观看监所视频点名系统演示。(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魏铼 摄)

  湖北日报讯(记者胡蔓、杨麟、通讯员魏清衡)“年底包工头拖欠工资跑路,我们如何合法讨薪?”“受了工伤,怎样获取赔偿?”“网购遭遇诈骗,怎么办?”……12月2日至3日,武汉市法官、律师纷纷走进建筑工地,为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维护权益。

  12月2日上午,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们来到武汉大学卓尔体育馆,为200余名农民工演出了一幕幕精彩的普法情景剧;12月3日下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冒雨来到光谷地下空间项目建设工地,为百余名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并现场为大家维权。

  武汉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何啸伟介绍,建筑工地劳务人员因为流动性强、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常常发生各种劳务纠纷、民事纠纷,亟待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维权能力。

  活动现场,法官、律师为农民工答疑解惑。听完法官们讲述农民工的维权案例,25岁的保安杨盛连连感叹:“原来法律这么强大,有这么多条款保护农民工。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项焱教授还向农民工郑重承诺,工友们如遇欠薪情况,该中心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大家讨回血汗钱。

  链接

  国家宪法日小知识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定为12月4日,是因为我国现行的第四部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随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http://news.cnhubei.com/xw/2018zt/xfxcz/201812/t4197170.shtml

本网编辑:吴林珂

最新阅读